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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春节期间,乌鲁木齐市质监局对全市食品生产领域开展检查,共有44家食品生产单位被要求整改,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8家,食品生产小作坊6家。
春节期间,乌市质监局对辖区涉及面较广的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及调味品等生产企业和糕点、炒货、糖果类企业、食品销售市场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重点产品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0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83家,食品生产小作坊26家。
对被要求整改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主要原因是卫生质量不达标。如生产原料随意摆放、生产车间卫生状况较差、工人未穿工作服、人流物流存在交叉污染、小作坊达不到基本卫生质量条件等,乌市质监部门对这些食品生产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食品生产小作坊要坚决取缔。
此外,春节期间,乌市质监局还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查,以经营节日产品的集贸市场、商超、酒店、火锅城为主的计量检查,烟花爆竹等节日热销产品检查等。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3起,已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