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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食药监局推进药品批发企业实施新修订《GSP》
时间:2014-03-03 10:4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惠民、为民服务工作,日前,辽宁省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推进药品批发企业新修订《GSP》实施,推动企业质量管理升级,积极采取四项施措确保辖区内《GSP》认证准备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对全市的药品批发企业两证到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时间进度结合企业情况有序推进换证指导工作。据统计,今年全市共有18家批发企业需要进行《GSP》检查,其中双证到期的有17家,许可证到期的18家。

  二是组织企业认真落实好新修订《GSP》实施宣贯工作。在现场检查中解答难点,把规范要求落实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三是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辽宁中诺医药有限公司作为全省新修订《GSP》温控试点验收单位之一,于2013年10月通过省局现场检查验收,市局分批组织相关企业参观辽宁中诺医药有限公司,现场学习药品仓库温控管理相关事项。

  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市局加大指导力度,通过现场指导、专题授课等形式开展针地性的培训指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不断强化企业做好新修订《GSP》认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孙渊 赵群 121000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一号 0416-2652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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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