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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时间:2014-03-14 12:30  浏览次数:

  记者现场观察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车工组长许忠明

  本报讯 (特派记者李松)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车工组长许忠明建议加快保健食品安全法规建设,在《食品安全法》修改中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法律地位,尽快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许忠明指出,在保健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由原卫生部门发放的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随之停发。《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迟迟不能出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生产许可没有具体的法规规定,制约了生产许可和监管工作。

  在保健食品经营环节,原来经营保健食品企业须取得卫生许可证,2009年6月1日起停发。目前法规没有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实行许可准入的具体规定,保健食品的经营主体多而杂,超市、商场、药店、专卖店、食杂店等都经营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环节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在2013年开展的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所反映出来的保健食品在标签标识、委托加工、文号管理、原料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与保健食品法规不健全密切相关。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缺失,导致市场监管难度加大,尤其是在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问题上,因为缺乏相关法律支撑,基层正常执法也面临着行政诉讼败诉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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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