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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苏州局按照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培育自主品牌的发展理念,以培育、拓展、宣传、保护企业品牌为已任,大力开展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工作。2013年,共认定知名字号企业76家,累计550家。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该局立足服务职能,广泛加强宣传,提升企业对名称字号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实现自身注册商标与字号的统一,实现对企业字号等无形资产的全面保护;同时依据《苏州市企业知名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引导企业独创字号,减少企业字号的近似和混同,扩大企业知名度。
二是加强名称监管,不断完善长效保护机制。该局严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施警示提醒制,防止“傍名牌”现象发生。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活动,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为企业使用独创性字号和争创知名字号创造良好条件。并根据《江浙部分城市知名字号(商号)工商联动保护合作协议》,开展跨地区联合行动,对企业知名字号实施有效保护。
三是开拓融资渠道,助推企业做大做强。为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该局在充分发挥浮动抵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重守”企业信誉融资、动产抵押等融资服务职能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出企业知名字号融资这一新方式,并在吴江、高新、太仓等地率先实行。2013年,共帮助12家企业利用知名字号成功融资2.7亿元,同时帮助15家企业获得银行授信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