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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进一步规范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生产经营
时间:2014-03-17 17:58  浏览次数: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胡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1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打击使用普通食品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刻意欺诈消费者、谋取不法利益、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生产经营。

颜江瑛说,儿童鱼肝油是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需取得相关资质。个别企业没有获得保健食品许可,使用普通食品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并抓住家长关心儿童生长发育的心理,在产品标识标签上进行误导,以混淆家长视听,达到违规宣传的目的,获得高价销售。这种蒙骗公众、误导和欺骗消费者,逃避监管行为非常恶劣。

她表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要求,加强对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该类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许可生产品种范围以及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公开召回产品,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将加强对食品企业生产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获得糖果产品和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检查超范围生产的违法行为,对普通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一律立即责令停产停业,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于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号的儿童鱼肝油类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登记造册,查清问题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并进行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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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