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盒饭保质期90天,过期10来天还在卖。记者从温州火车南站搭乘D382次动车组前往杭州,花70元购买了两份盒饭。吃到一半发现其中一盒已过保质期10来天。该列动车的餐售领班赶来称“这个是我的失职”,随即表示“我给你换一份我们吃的饭吧”。(3月14日《温州都市报》)
35块钱一份盒饭,动车盒饭不便宜。可是,乘客花了大价钱却并未得到“物超所值”的服务,买到的竟然是过期饭。幸亏乘客“机灵”,吃了一半发现了问题,否则这一盒过期饭就不知不觉被吃下肚去,即使吃出了毛病也只能自认倒霉。同时,幸亏这位乘客的身份是记者,否则类似的事情说不定又不了了之,不会见诸报端,更不会让公众知晓。
曾几何时,有网友发表了一个“神一般的动车盒饭哪,保质期居然有半年”的帖子,帖子称,在动车上购买的35元一盒的盒饭,竟然标明在常温下保质期可长达半年。网友很不解:“这用的什么技术可保质半年?”生产该盒饭的浙江桐庐冠华兔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快餐“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属于无公害的绿色食品”。对于如何能保存这么久的原因,则称“这是我们的机密,怎么能随便告诉你呢?”
盒饭在常温下可以保质数月乃至半年,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奇迹。可是,就这超长的保质期都不够用,过期10来天的盒饭还在继续卖。不管列车组是疏忽大意还是故意的,无疑都给乘客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危险,折射出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不足。上级单位对类似现象不能听之任之,理应给予相应处罚,并进行深刻反思。
而动车的餐售领班“我给你换一份我们吃的饭吧”,更是涉嫌“泄密”:原来,列车工作人员吃的饭,跟供应乘客的饭是不一样的;原来,超长保质期甚至超期的问题饭是“专供乘客”的。这无疑让人对列车上的盒饭质量产生了更大的担忧——工作人员不吃,他们能对保证饭菜质量上心吗?
忽然忆起,教育部等15个部门前年曾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其中规定,学生“营养餐”应以肉蛋奶为主要供餐内容,供餐模式应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窃以为,“校长陪吃”的经验值得借鉴,甚至可以全面推广——最起码可以先将其推广到列车上。让列车工作人员和乘客在同一个锅里吃饭,饭菜质量估计有保障了。
文/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