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 5月 7 日—5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5月 7 日下午 15:00至 2014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59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先保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2,747,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7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2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96,7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24%;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262,749,24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67%;反对1,423,603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5385%;弃权171,145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4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262,749,24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67%;反对1,422,948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383%;弃权171,80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50%。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262,746,6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957%;反对1,425,587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393%;弃权171,80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5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262,749,24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967%;反对1,422,948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383%;弃权171,80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5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赞成262,749,24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67%;反对1,581,748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984%;弃权13,00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262,749,24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67%;反对1,434,248 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426%;弃权160,50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11%。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为本公司进行有关财务审计、专业咨询及出具其他法定文件,费用授权董事会审批;
赞成262,749,24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67%;反对1,422,948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383%;弃权171,80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5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内蒙古原料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赞成262,749,24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67%;反对1,422,948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383%;弃权171,80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5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议案》;
赞成262,749,24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67%;反对1,422,948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383%;弃权171,80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50%。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赞成262,746,6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57%;反对1,584,387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994%;弃权13,00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赞成262,749,24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67%;反对1,434,248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426%;弃权160,50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0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262,749,240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67%;反对1,423,993 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387%;弃权170,755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4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