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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调制食品“裸售” “禁裸令”成一纸空谈?
时间:2014-06-08 06:31  浏览次数:

  【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慧姣 见习记者 张伟涛) 进入夏季,随着气温持续飙高,一些超市和农贸市场的速冻调制食品卫生状况令市民十分担忧。记者在走访时发现,一些市场内,鱼丸、蟹棒、水饺、汤圆等速冻调制食品都是“裸身”散卖,不但看不到生产日期、厂家,部分冷冻食品还遭遇了二次污染。

  “裸装”速冻调制食品乱象丛生

  6月5日,在郑州市纬四路农贸市场,记者发现不少店铺的冰柜中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速冻调制食品,这些食品均用一个透明的塑料袋子敞口装着,“裸身”销售。记者在一家店铺的柜台前,仔细拿起一袋速冻蟹棒察看,在袋子外观未看到任何产品说明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也未标明。

  “我们这些产品都是从厂家直接进过来的,不到三天一袋子就会卖完,日期都是最近的,你可以放心购买。”店铺老板告诉记者。

  记者在某大型超市冷冻柜前看到有市民挑选食品后不满意便直接将食品重新倒回冷冻柜内,有些人则干脆直接用手抓,还有些冰柜门大开,部分速冻调制食品出现开化。

  一位销售速冻调制食品的业内人士说:“现在市场上也有带着包装的速冻调制食品,不过,‘着装’的食品却不如散装的销售好,主要是因为散装产品可以让超市和经销商从中赚取差价,得到更多的实惠;并且相对于‘豪华包装’的产品,散装售卖的方式,可以给人一种方便、实惠的感觉,适合大众消费,买的人非常多。”

  行业规范明确 期待真正贯彻执行

  近些年来,尽管国家不断出台行业标准对冷冻调制食品进行规范,但是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禁裸令”似乎成了鸡肋。

  据悉,我国在2004年出台了《SB/T 10379-2004 速冻调制食品》的行业标准,规定“没有包装的速冻调制食品不得销售,严禁拆包零售。”而从2011年11月起开始实施的《肉丸(SB/T10610-2011)》,同样明确规定:“销售环节应配有冷藏柜或冷冻柜,不应裸露销售。”到了2012年,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发起制定的关于速冻调制食品的标准还有《SB/T 10825-2012 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 速冻食品》、《SB/T 10827-2012 速冻食品物流规范》也对此进行了规范。

  那么,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据业内人士透露,从法律法规角度上说,国家对速冻调制食品的销售形式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是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对此,中国包装教育委员会常务委员魏风军说,近日《冷冻调制食品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该标准创新性地引入了“生产作业指导书”概念,将整个生产过程制度化。唯一令人遗憾的是,这部规范仍然是行业性的,不具有强制性。如果想彻底纠正速冻调制食品行业的乱象,必须出台强制性的国标。

  穿上“糖果装” 规范冷链配送环节

  那么究竟冷冻调制食品应该如何合理“穿衣”呢?魏风军认为,“糖果装”是速冻调制食品未来发展的趋势。同时,越来越多可选择的高性能包装材料也给“糖果装”速冻调制食品提供了更好的安全保护,而且对企业来说也更易于品牌推广。“糖果装”调制食品一袋重量为100克左右,外包装上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等相关信息,整体包装十分规范。

  魏风军说:“目前河南省大中型速冻调制食品企业都比较重视‘糖果装’速冻调制食品,例如,三全公司全力推动‘糖果装’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超市卖场禁销散装火锅料。未来在推行‘糖果装’速冻调制食品的过程中,我省速冻企业应紧跟国际国内标准,追逐新型功能性包装,结合产品实际选择包装,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食品。”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不少速冻调制食品在冷链配送方面存在问题,产生了二次污染。对此,魏风军说,冷冻企业在冷链配送上十分讲究,速冻调制食品运输必须采用冷藏车、保温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专车专用,速冻调制食品不得与其他货物混合运输。车辆厢体必须清洁卫生,每车一次配送完毕。装载速冻调制食品必须事先启动冷藏车制冷设施,待厢体温度低于-10摄氏度时,方可装卸货物,而在销售环节上冷冻销售柜应装有易读的精确温度计,柜壁上应有明显的最大容量标志线,温度必须达到-18摄氏度以下。大型冷冻销售柜必需备有适当数量的隔板,保证制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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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