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药监局查实上海福喜新的涉嫌违法线索,即福喜将退货的2013年5月生产的6批次烟熏风味肉饼更改包装,将生产日期篡改为2014年1月4日、11日和12日,名称改为“风味肉饼”,共计4396箱,已销售3030箱,其余已被封存。(7月26日《人民日报》)
上海福喜这家百年老牌公司,留给消费者最刻骨铭心的教训是:所谓企业道德不过是外力鞭策下的美好幻象,离开一丝不苟的法律监管,任何“历史清白”的大牌企业都会放纵唯利是图的本能。
其实,在整个食品生产行业,与数量众多的中小型企业相比,大型食品企业本该是监管最“轻松”的环节。从守法的角度来看,大企业通常在硬件上拥有更高档次的厂房和设备,在软件上拥有更规范的规章制度,在人力上拥有更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所以,大企业守法的成本应该最低;从违法的角度来看 ,大企业“树大招风”,必然无法脱离任何监管者的耳目,而负面信息的曝光通常将造成巨额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以,大企业违法的成本应该最高。
最没有理由违法生产的大企业居然违了法,无疑说明市场监管存有漏洞:端坐在市场“明处”的大企业都无法监管到位,那些躲在市场“暗处”的小企业和游商走贩岂不是更加难以顾及?食品生产的小企业和小商贩,通常软硬件基础差强人意,品牌意识又很淡薄,甚至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针对面广、点多而游走不定的监管障碍,如何确保法网恢恢?企业的唯利是图固然令人齿冷,监管部门的执法不力更让人担忧。
上海市质监和食药监部门针对福喜3年开展了7次检查,却最终让重大的违法生产问题在眼皮底下延续,是能力不足导致被商家“蒙蔽”,还是明明查出了问题却隐而不发?此中的失职渎职嫌疑必须彻查。不仅是上海的监管部门,以福喜问题肉的市场“流程图”为依据,对所有涉事市场的监管者都该全面梳理一遍,按照新《食品安全法》问责官员的相关规定,让所有失职渎职者承担责任,才能让整个食品市场监管体系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去守卫百姓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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