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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合江工商"三位一体"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
时间:2014-05-11 18:04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为提升维权水平,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需求,合江县工商局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重点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消费维权社会体系建设三个方面,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三强化”开展重点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强化重点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力度。结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安全器材、日化用品等五类重点商品进行质量监测。目前,共抽检商品29批次,按商品种类统计,其中日用百货1个批次、家电9个批次、建材19个批次;按合格数统计,其中合格10个批次,不合格19个批次,合格率达34%。

强化重点领域商品日常巡查力度。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居民院落的检查,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消费安全隐患;突出重点场所,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质量承诺等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强化侵权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梳理消费者申诉、商品质量监测以及市场巡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及时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抽检的29批次商品中,19个不合格批次涉及经营户18家,立案18件,涉案金额4.4万元。

“三方式”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依法查处无照,加强服务领域主体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维护服务领域市场准入秩序。目前,共立案查处无照从事汽车修理、歌厅、洗浴、互联网、供电、供水、供气、餐饮等服务领域案件48件。

采取行政约谈,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着力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益,3月中旬,合江县工商局组织县城6家食品超市负责人、食品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举行了行政约谈会,会上组织学习了新《消法》相关条文,通报了网民反映“合江多家超市以糖找零”涉嫌侵权的情况,指出其行为的侵权性质,并向6家超市负责人发放了行政约谈建议书,提出了禁止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以糖找零的行政整改建议。

治理“霸王条款”,深入开展格式条款监督。继续推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旅游、物业、有线电视、房地产、快递、洗染等重点服务领域监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欺诈或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消费环境。目前,共立案查处合同违法案件4件,其中加重消费者责任2件,排查消费者权利案2件。

“三举措”强化消费维权社会体系建设

加大消费维权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合江局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各类法制宣传日和贯彻执行新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契机,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并通过讲座和现场咨询的方式详细给消费者讲解如何识假辩假,如何维护消费权益;通过悬挂横幅、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单、办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共举办宣传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多份,接待群众来访、咨询403人次。

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维权的良好环境。为努力构建消保大维权格局,该局在积极开展“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五进”范围,即:进社区、进学校、进村镇。并不断完善和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和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

进一步畅通12315受理渠道,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快速反应能力。为做好重点商品和服务的咨询、申诉和举报,提高诉求解决质量,该局充分利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信息系统,建立了快速受理、快速分流、快速办理、快速反馈、快速回复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在辖区内成立了1个中心1个执法大队7个中队的消费维权联动快速反应执法机构。目前,共受理投诉58件,举报8件,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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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