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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孕妇超市摔倒索“过失”证明 称防以后有事
时间:2014-06-26 08:53  浏览次数:

  孕妇超市滑倒索证明防“以后有事”律师说法:超市无法定义务出具书面证明

  本报讯(记者万凌)孕妇在超市里滑倒幸无大碍,但医生一句“不能保证以后没事”又让人担心,孕妇便向超市索要盖有公章的情况说明。昨天,市民刘女士致电本报询问,超市是不是该为其过失作出交代。

  刘女士说,她是怀孕6个多月的孕妇。上周三傍晚,她下班后顺路到汉口宝丰路的一家超市买东西。刚走到日化用品区,她感觉脚底一滑还来不及反应就侧身摔倒。据她回忆,当时感觉手臂蛮疼,“肚子也一阵阵地扯着疼”,但没有流血。周围的顾客看见这一幕后将她扶起来,并送到服务台求助。

  大约半小时后,刘女士的家人闻讯赶到超市,超市派工作人员陪同他们一起到医院就诊。医生为刘女士打了安胎针并进行相关检查,次日早上刘女士的宫缩就得到缓解。第三天中午出院时,医生说,“除了胎心不太稳定情况还算正常,但不能保证以后没事。”

  就是这后半句话把刘女士吓着了。“我今年32岁,几年前曾经流产过一次,所以全家人对肚子里的宝宝都格外紧张。”

  出院后,刘女士情况良好,但她和老公张先生还是找到那家超市,希望对方出具一份盖有公章的情况说明。张先生说,他看过事发当天超市里的监控视频,妻子走过去之前,其他顾客不小心弄撒了洗涤用品,保洁员发现后清理过,但可能没弄干净,而且未及时放置警示牌,这才导致妻子滑倒。

  “超市虽然支付了检查费,但万一留下后遗症,他们还是应该负责。”张先生特意用手机翻拍了那段视频,为求保险他还想保留一份书面证明。

  昨天,该超市的程经理表示,他们已经对此事备案,假如刘女士因为这次摔倒出现不良后果,张先生翻拍的视频可以作为证据,但他不能随便出具公章证明。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陈凌律师认为,顾客因为商家的疏忽而受伤,商家肯定是负有责任的,但商家及时将顾客送医救治减少损失又值得肯定,至于将来顾客出现问题是否与本次受伤有关,取决于医学能否证明两者之间具有因果联系,顾客留存证据的方式很多,比如报警记录、消协调解的记录、病历或者事发当时的视频,而商家没有法定义务出具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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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