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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生虫后还卖给了顾客,一超市连退钱带交罚款,共损失了上万元。
新洲区东安社区内的兴阳便民超市,将购进的10公斤装的“国宝”牌桥米,放在地下室内,因不符合厂家规定的“20度以下、通风干燥处保存”的条件,导致大米生虫。大米生虫后,超市并没及时处理,而是以82.8元的价格,卖了一袋给小区的吴先生,吴先生投诉后,工商人员一查,超市地下室内,还有5袋同样生虫的大米。
因超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工商人员当场责令超市老板,按十倍赔偿给顾客828元。昨天,工商部门又依法对超市罚款1万。同时,新洲工商局还向辖区大中型超市、批发部发出“行政提醒”:要求商家统一设立临期食品专柜,严格按储存条件保存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