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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报告定调农业海外投资
时间:2014-04-30 21:51  浏览次数:

  降蕴彰

  一份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十多个部委联手完成的“中国企业对外农业投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即将出炉,紧随其后,相关部门将会推出一系列鼓励和扶持农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

  据悉,从2012年初成立调研组到去年底初步形成上述报告,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了翔实的对外农业投资信息数据。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方面邀请部分专家学者、企业代表聚集一起,就该报告的修改、完善做进一步商讨,以期尽快推出。

  该报告推出之后,在国家政策层面上,预计将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扶持中国企业到国外投资农业的政策措施,包括简化境外农业企业在水稻、玉米,小麦三大主粮的进口审批程序,加大财政对境外农企的帮扶力度等。其中,对大型农业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粮企,仍然是国家财政支持的重点。

  国际布局

  经济观察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2001年至今,中国境外农业投资与合作已遍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外投资农业企业已超过600个。其中,亚洲是中国企业境外农业投资最为集中的地区,其次是非洲、欧洲、大洋洲、北美洲、南美洲。

  近几年,以中粮集团、中农发集团为首的央企,以重粮集团、黑龙江农垦为主的地方国企,在境外的农业投资都已颇具声势。央企方面,中粮集团继2011年成功并购澳大利亚塔利糖业公司99%的股份之后,今年又斥资28亿美元先后并购荷兰Nidera集团、香港来宝集团旗下来宝农业有限公司,对这两大集团公司都拥有51%的控股权;地方国有农企中,从2010年开始,重粮集团已投资数十亿元,在巴西、阿根廷等地建设大豆基地,涉及种植、仓储、港口物流等多个环节。“十二五”期间,中粮集团、中农发集团、重粮集团、黑龙江农垦等国有农企都有境外投资目标计划,中粮主要是通过并购等方式,扩大大豆、木薯、酒及糖等业务;中农发是重点在非洲、南美、澳洲、东南亚开发农业、渔业等资源;重粮集团拟在巴西总计投资170多亿元扩展大豆基地;黑龙江农垦计划在俄罗斯、巴西等国家,拓展“域外垦区”4000多万亩。

  国企之外,天津聚龙集团、浙江卡森集团、青岛瑞昌棉业公司、新希望集团等民营企业在境外的农业投资也初具规模。天津聚龙在印尼已经种植了十几万公顷的棕榈油树,每年的棕榈油产量占到当地市场的20%;浙江卡森在巴西拥有27万亩的大豆种植农场;青岛瑞昌棉业在非洲每年能生产10万余吨籽棉;新希望每年至少在国外扩展8家农牧企业。

  尽管中粮等农业龙头企业加大了境外投资力度,但从总体情况来看,在600多家境外农业企业中,中小企业还是占了绝大多数,从国企到民企,农业龙头企业占比还是明显偏少。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粮食巨头企业相比,中粮集团、重粮集团等国企对国际粮食市场的影响还是十分有限。

  统计显示,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外农业平均项目投资是600万美元,发展中国家大约260万美元,而目前中国仅为100万美元。据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司巡视员胡恒洋分析,今年中粮集团在短短一个月内连续并购两大国际粮商,其背后的最主要原因,是与中央高度强调粮食安全战略有关。

  对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给出的具体目标是,“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对于如何推进农业“走出去”,中央也明确,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棉油等大型企业,支持到境外特别是与周边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业生产和进出口合作。

  财政支持

  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方面对境外农企的调研中,包括国企在内,绝大部分企业反映最多的就是资金制约、审批环节过多的问题。

  资金方面,境外农业项目普遍存在开发成本高,投入资金大,回收的周期长的问题,其外,还要面对国际市场、国际政治等方面的风险,多方面的综合因素阻碍了中国境外农业企业的快速发展。

  河北汇福粮油集团董事长石克荣表示,国家对境外农业企业的政策性贷款规模很小,而且主要集在少数国有企业上,很难解决大多数对外农业项目贷款难问题,希望境外农业贷款政策也能向民营企业倾斜。

  目前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外汇管理部门来负责管理。具体的分工是,发改委方面负责审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商务部门负责审批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外汇管理。国企涉外投资还需经过国资委的批准。

  多家在境外投资农业的公司均表示,近年来,国家发改委等方面虽然通过简化手续、放宽限制等方式,推动了对外农业投资的便利化,但相关部门还是没有形成协调管理机制,各机构还是从各自管辖权限出发,给企业投资带来诸多不便,制约了企业“走出去”步伐。

  对于资金制约问题,国家发改委方面的一位官员表示,2011年4月下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国家重点鼓励企业在境外发展农、林、渔业方面的合作,财政通过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201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鼓励开展境外农业投资合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将有针对性地培育几家以境外农业投资合作为重要业务的中央企业。

  经济观察报还了解到,此前中国企业在国外租赁、购买土地种植的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类作物,在运回国内时复杂的检验检疫程序,下一步将有所简化,以减少企业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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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