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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南宁糖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4-06-12 17:53  浏览次数:

[股东会]南宁糖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6月12日 17:06:37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4-28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凌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开时间: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
5、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国凯大道9号公司五楼(4)号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
司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5月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
136,80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8,664万股的47.73%。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应以特别决议方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6,80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韦朝鸿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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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