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网讯(记者郭宏颖、何强)1月10日,参加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对三个报告进行了客观评价,并对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赵长义代表说,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无论是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还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代表工作,以及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加快沈阳全面振兴、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应有作用。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还要继续求实创新,使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立法理念,在制定好“关键几条”上下功夫,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回应百姓民生诉求;努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克服“重程序、轻落实”的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监督,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让政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更加注重顺应人民群众意愿,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继续关注饮水和食品安全、教育均衡化、垃圾无害化处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气环境治理等民生问题,并持续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部署2014年重点工作时,把立法工作放在了首位。”陈凡代表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借助“外脑”,虚心听取法律界专家学者的建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提高了立法质量。针对今年立法工作,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沈阳发展大局,突出地方特色,确保立法真正做到“管用有效”。“法律的生命在于运用。”沈长征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应继续加强对事关民生的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加强立法工作的严肃性,并确保法规发挥应有作用。
许多代表还就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出建议。胡静琴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代表的培训学习,多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调研等活动,为人大代表提供更多了解社情民意的机会,让人大代表能够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
在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孟昭贵、王燕玲等代表给予充分肯定和评价,今年“两院”工作报告篇幅精练,讲短话、讲实话、讲有用的话,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含糊。建议“两院”应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岗位意识教育,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办案水平。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