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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时间:2014-02-02 18:23  浏览次数:

       陈瑷 记者程伯全 发自四川日前,记者从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每个乡镇落实2~3名监管人员,配备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并专门组建了公安侦办机构。改革后,平昌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将由189人共同监管,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机构驻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并实行双重领导。

据了解,平昌县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核定行政编制35名;组建“平昌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设大队长1名(按副科级配备),副大队长2名;核定稽查大队执法类事业编制21名;组建“平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核定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31名,并从检验检测中心安排16人到城区从事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共核定事业编制98名;配备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同时,该县设立的平昌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机构,所需5个编制和人员在公安系统现有编制和警力中调剂,实行公安与食药监部门双重领导,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业务上接受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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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