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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解放碑商圈6超市可“先行赔付”
时间:2014-02-07 10:24  浏览次数:

  1月28日起,解放碑商圈包括重百新华超市、重百临江店超市、新世纪解放碑商都食品超市、时代百货华润OLE超市、王府井百货解放碑店超市和家乐福棉花街超市在内的6家超市,率先在全市启动问题食品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将消费者维权的时间缩短一半左右。

  据区工商分局副局长肖志雄介绍,之前消费者从超市购买到问题食品,往往直接找销售商进行索赔,耗时普遍在10天以上。为了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解放碑商圈全面实施问题食品先行赔付制度,即由超市对消费者先行赔付,消费者5天之内就可以得到赔付。

  问题食品先行赔付的受理范围包括: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布为假冒伪劣的食品;国家明令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缺斤少两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购买时已过期、变质的食品;经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QS、“生产许可”等标识的食品;与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宣传内容不相符合的食品;未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设置标签的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其它可确定为假冒伪劣的食品。值得注意的是,恶意消费和事实难以认定的索赔个案不属于先行赔付的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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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