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编制完成了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在确定立法规划项目时,省人大坚持把立法与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对今后一个时期海南省改革发展的立法需求进行系统研究、加以整体把握,列入立法规划的项目总计135件,分为三大类。为了保证立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制支持和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实施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重点工作,全面实施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尚未完成的项目。将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推动市场化改革,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1、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修订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加快修订旅游地方性法规,加强旅游监管方面的功能,制定海南经济特区自驾租赁车管理规定等。
3、促进南繁育种事业发展,使之成为海南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加紧研究制定《海南省南繁条例》。
4、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修订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5、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完善海洋地方立法,修订海南省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等。
6、健全公共财政职能,加强政府预算管理。制定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7、完善规划编制审批、执行、评估、督察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修订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8、完善海洋地方立法,推进海洋强省战略,加紧研究修订《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三沙环境保护规定》等。
(二)建立健全全面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序的土地市场机制,推动永续发展
9、完善建设用地市场管理政策。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10、规范填海造地和无居民海岛管理,修订海南省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
11、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制定海南经济特区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条例。
(三)推进国资国企和农垦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12、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修订海南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四)创新开放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服务基地
13、推动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建成现代化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制定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条例。
14、加快邮轮企业发展,支持游艇产业做大做强。制定海南省邮轮游艇产业促进条例。
15、加强口岸通关协作,创新口岸查验方式,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修订海南省口岸管理条例。
(五)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16、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制定海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六)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7、加快教育综合改革。修订海南省实施教师法办法、海南省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等。
18、创新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海南省实施劳动合同法办法、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19、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海南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修订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20、改革社会保障体制。修订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制定海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规定。
21、深化居民住房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海南省保障性住房条例、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法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制定海南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规定、修订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3、制定《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加快发展海南省养老服务业,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七)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推进法治海南建设
24、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修订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等。
25、建立健全法治海南体制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制定海南省实施人民调解法办法,修订海南法律援助规定。
(八)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26、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制定海南省社会综合治理条例。
27、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制定海南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海南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
(九)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
28、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和生态补偿制度。制定海南省生态补偿条例等。
29、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海南中部生态核心区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修订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30、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制定海南省节能监察条例、海南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海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辐射防治条例。(本报海口2月6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