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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诉讼监督
时间:2014-03-03 08:58  浏览次数:

  肖永平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

   肖永平

  检察机关2013年取得了可喜成绩和巨大进步,给广大人民群众留下深刻印象的亮点主要有:第一,严惩贪腐,“老虎”、“苍蝇”一起打,真正做到了“反腐无禁区”。第二,关注民生,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查办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三,规范执法,自身监督、法律监督见成效,初步实现了“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化,考核数字化”。第四,改革创新检察体制、工作机制,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展望2014年,建议检察机关重点深化以下工作——

  全面实现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刑罚执行监督和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通过规范监督行为、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方式来提高监督水平,实现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司法、海关等相关单位的配合,以及检察监督与相关部门内部监督的衔接。

  主动构建合作共赢、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新型检律关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健全完善保障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相关制度,加强检察机关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协商和协作机制,建立检察官、律师违法违规及犯罪问题防范机制,确保各自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守护行为边界和底线。

  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检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继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继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对职务犯罪、危害民生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形成社会化防范打击格局。推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与此同时,积极落实对轻微犯罪从宽政策,适度扩大不捕不诉的适用,完善不捕不诉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形成社区矫正帮教的社会网络。

  (原标题:全面加强诉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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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