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今天是3.15,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起施行,同时开始施行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的司法解释,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等,这些新规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一起,为消费者维权勾织出一个法律保障网。14-3-15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汽车自燃、食物中毒、热水器爆炸、网购假货,不管是吃的用的,在产品责任纠纷中,即使不是你亲自买的、甚至是知假买假,都可以提起诉讼,北京一中院民二庭庭长高萍:
高萍:原告资格不限于商品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产品的实际使用人,实际受害人均可以起诉。
明知超市卖的是过期食品、药品虚假宣传,仍然购买,可主张十倍赔偿,最高法司法解释支持消费者在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就是要维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
孙军工:通常情况下的购物者应当认定为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确认其具有消费者主体资格,对于打击无良商家,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起诉生产者、销售者,广告发布者,甚至明星代言人。如果是通过商场、展销会、交易市场等场所购买的商品,还可以起诉活动开办者,柜台的所有者。网络购物可以七天无条件退货,网络交易平台如果不能提供生产者或销售者信息,需先行赔付:
孙军工:比如说在京东网上、淘宝网上购买的产品存在瑕疵问题,他就可以起诉这个网站。
今后再出现问题奶粉、汽车因配件故障召回,消协可以代表广大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分析,消费者维权之路更加畅通:
刘俊海:一方面从事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特别是充分尊重消费者的冷静期,也就是消费者的后悔权。另外一方面,在消费者权受到侵害之后,通过举证责倒置、通过公益诉讼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成本,进一步提升了惩罚性赔偿的力度,就可以有效的遏制造假者售假者,可以充分的补偿受害者,提高消费者维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