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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职业打假人 手法专业且形成了产业链(2)
时间:2014-03-15 13:17  浏览次数:

  据了解,除了食品之外,这些职业打假者对服装也比较关注,他们会招募一些非常专业的服装专业的大学生,帮他们寻找问题服装。“以羊绒衫为例,如果里面含绒80%,但你标签上写着100%纯羊绒,他们一摸就能摸出来。发现可疑的服装之后,他们会买下来送到专业的检测机构去出具质检报告,然后再来找你索赔”。王晓燕表示。

  身份尴尬

  纯粹从收入来看,打假人应该属于令很多白领羡慕不已的高收入职业。据了解,普通的职业打假人每个月净收入超过一万元。而有媒体报道,一位打假者年收入高达20万元,通过打假的收入在北京买车和房。

  然而,在高收入的背后,则是这个群体的身份尴尬。2003年12月,打假人臧家平因敲诈勒索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臧家平案是全国首例职业打假人被判敲诈勒索案,臧家平也由此成为因打假犯罪中被判刑的第一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臧家平要求索赔并无不当。但是,臧家平索要超出电脑实际价值数倍的价款,与其打假和主张双倍赔偿没有任何关系,因而明显具有要挟的性质。臧家平的上述行为已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

  事实上,随着打假群体越来越多,其身份也颇具争议。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志强则认为,职业打假对市场经济的净化作用毋庸置疑,对其获利的指责也争议不断,甚至引发司法判决的混乱,但和造假企业的不当得利相比较,其获利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可以说,职业打假者是一群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群体。“他们在小心翼翼遵守相关法律的同时,也采取一些欺诈性的手段。举例来说,他们今天在某家超市买了面包。等十几天过后,再到该超市买同一款面包,开具发票。然后他把十几天前买的面包和刚刚开具的发票拿到客服中心说,你看,你们家的面包过期了。”王晓燕表示,“职业打假人虽然对超市的食品安全起到监督作用,从某种程度上净化了消费环境,但同时,这种做法也极大困扰了超市自身的经营”。

  今年3月15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实施,其中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意味着‘知假买假’行为某种程度上,收到了法律的肯定”。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崔师振告诉笔者。

  但这并不意味着,“职业打假人”成为一个合法的主体。“虽然‘知假买假’获得法律支持,但通过这种手段赚钱,以及职业打假者这个团队组织的合法性却值得推敲。比如,收入是否要交税,团体是否要注册并接受监管,以及其做法是否会影响到市场正常运行的秩序等”。崔师振表示。
  (联商网特约评论员 赵向阳 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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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