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鱼肝油产品在超市及育婴用品店内随处可见
摄影/本报记者 刘洋
尼康D600相机在拍摄时会出现黑斑
过期面粉筛出肉虫子
通过网购买了一瓶面霜,使用后出现了不良反应,怀疑产品有安全问题却无处去投诉,相信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类似的困惑。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销售化妆品这一新型业态的监管,市食药监局今年将注册地在北京的电商网站纳入常规监督抽检范畴。从3月底开始,各区县食药监局将定期对京东、当当、聚美优品、凡客等十余家电商的化妆品进行抽检,保证消费者安全。
注册地为北京电商网站纳入常规抽检范围
通过电商购买的洗面奶、保湿霜等化妆品,使用中怀疑出现了安全问题,消费者应该如何举报、取证,被举报的网站又应依据怎样的条例法规被定责?记者了解到,现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为1989年制定,其中并没有对电子商务投诉定责制定具体法条。面对近年来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目前电商投诉受理成为化妆品监管范围内的一大难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提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此,市食药监局保化处副处长任晓颖表示,食药监管部门目前对于化妆品举报质量问题的管理办法同样以实际交易地点为准,也就是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地点为准。
参照这一办法,市食药监局将从3月底开始,将注册地在北京的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聚美优品、草莓网、凡客诚品、尚品网等10余家销售化妆品的电商网站纳入正常监管范围,包括对这些电商的所有物流基地进行常规抽检及监督检查,都将与实体店监管无二。抽检任务将按照全市每年650件的规格平均分配给各电商网站注册地所在辖区食药监局,均匀分配在每个月来完成。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再增8家
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瘙痒、红肿等各种不良症状,消费者该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化妆品使用后出现的不良反应?继去年选取了空军总医院、协和医院、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作为第一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后,记者了解到,今年市食药监局还将新增8家医院纳入监测范畴,力求覆盖市内所有辖区。
“我们所说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据介绍,去年7家监测哨点共收集到40余例不良反应信息报告,如经专家组织论证评价,确定为化妆品不良反应,食药监部门将要求生产厂商在商品标签信息中对消费者作出“此产品曾发生某种不良反应”的提示,提醒消费者使用时需提起注意。
由于判断不良反应需要消费者配合提供详细产品信息,接受斑贴试验,并由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鉴定,目前在市民当中认知和接受程度还比较低。为向市民提供更多监测哨点,市食药监局今年计划在顺义、大兴、通州等地再选择8家符合条件的医院进入监测哨点队伍,基本覆盖市内所有辖区。
监管比对系统今年覆盖基层食药监站所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面上流通的化妆品产品数量众多,其中约90%为外埠进京产品,5%为进口商品,另外5%为本土生产的产品。其中外埠商品中,又以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流入的市场比重最高。如何控制输入产品为市场带来的风险,成为食药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依托去年研发的电子监管比对系统,目前市食药监局已对市面上流通的一万多种产品进行了信息录入,预计今年这一数字还将继续扩大。
原产地、品名、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基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对全国3000余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会员单位采集的附码,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只需使用扫码枪就可对照生产企业采集的信息,对市面上流通的产品进行初步的真伪判断,第一时间排除过滤掉非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可能。
据介绍,这一系统的覆盖范围今年还有望继续扩大至基层食药监站所。“随着采集信息的逐步扩大,记录产品在不同场所的销售情况,今后我们也将逐步建立起北京市化妆品经营销售数据库,一旦某个产品出了问题,就可以立即采取针对性的查控措施。”任晓颖表示。 文/本报记者 刘洋
3·15 关注央视3·15晚会
案例1
“鱼肝油”变身“鱼油”一字之差药品变食品
昨晚,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原本只能作为药物出现的鱼肝油被一些公司非法添加进婴幼儿普通食品和保健品之中的事件。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者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然而作为药物的鱼肝油,被一些生产厂家按照水产加工品的企业标准或鱼油夹心软糖企业标准制作成婴幼儿食品,给儿童生长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央视调查:一字之差,药品变食品
身为药品的鱼肝油是如何变成商超及药店货柜上针对婴幼儿销售的食品?同时在不少产品外包装上并没有药品的字样,而是在一些不起眼的位置标注了“夹心糖果、凝胶糖果”。
据央视“3·15”晚会报道,主要生产婴幼儿鱼肝油产品的浙江康诺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冯经理表示,该公司生产的鳕鱼肝油虽然是针对婴幼儿销售的,但该公司在生产时并没有参照婴幼儿食品的相关标准,而是按照水产加工品的企业标准生产的。
而在号称“行业内做得最大”的广东亿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则直接按照低糖型鱼油夹心软糖企业标准生产婴幼儿鱼肝油产品,其标准中则注明,产品适用的主要原料为水、葡萄糖、淀粉、鱼油等,并不包括鱼肝油。“鱼油”与“鱼肝油”,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鱼油的主要成分是DHA及EPA,而鱼肝油的主要成分为维生素A和D,鱼油是一种新资源食品,而鱼肝油是一种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