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随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生效,职业打假人迎来了发展变革期。职业打假人生活得怎样?打假收入如何?努力与回报成正比吗?本报记者采访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职业打假人,让广大读者一起来见识一下这“另类一族”的神秘面貌。
前一段时间记者曾经接连多次见到他,都是在法院的民庭。他作为原告,起诉厂商、超市生产、销售的食品违规。“打断一下,法官,能给我一份被告的答辩状吗?”庭上面对被告律师颇有气势的辩护,没请代理人的他沉着、老练,让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28岁,个子不高,黑黑壮壮的,只有初中文化,从事职业打假工作已经四五年了。
早前在法庭约他采访,他一直有所顾虑,“成名不是好事”。但是每次接触记者,他又会问,“上次的案子报道了吗?”他说,就怕媒体不报道,影响老百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知情权。当时赶着去宁波打假的他,经记者好说歹说终于答应接受采访,但要求事先给个“采访提纲”。昨天,记者连线了正在宁波打假的他。
他一再要求用化名,这里暂且就用陈峰称呼。陈峰自称在中原地区长大,本来开着服装加工厂。手下有个工人买了过期的食品,他帮着查法律法规维权,了解到打假有职业前景,所以才入了行。入行前,他细心地自学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以及相关的产品标准。“凡有新法出台,就得看。”
他的QQ签名是,“希望儿子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成长起来”。QQ空间中,晒着不少父子生活的温暖片段。“儿子说我把手放在头上的样子很帅。”更多的,则是身为职业打假人的累, “不想在外面漂泊了!想平平淡淡过日子”。“3月9日23:56,只要能赚点小钱,每天这个点睡也是值得的。”他忙着熬夜写举报信。初中毕业的他,嫌写举报信、起诉状费脑子。“如何认定厂商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哪一条?是否涉嫌欺诈?都得列明。”好在收入可观,年收入能有20来万元。江苏、浙江是陈峰的打假主战场,他奔波于各个城市,熟悉大小超市、百货商厦。这回陈峰在宁波的举报基本成事了。“电视机的尺寸标为‘寸’,实际上应该是‘英寸’,市寸和英寸差距挺大,这误导了消费者。”发现违规商品,他多数会向工商部门举报,经调解与卖场、厂商达成共识,否则就只能诉至法院。“不是那家店没问题,是我没买过。”他如此自信,他自认出手打假成功率达90%,连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打假时都找上门,“部门最近缺少案源,让提供点线索”。脸一熟,超市、厂商的警惕也提高了。有一回,陈峰去超市维权,被五六个人“用非法手段对待”。他修正了原用的“掳走”这一词,“他们不懂法,以为我的行为是违法的,动手打了我一顿”。身为职业打假人,也不乏失手和困惑的时候。陈峰也有判断失误的时候,买的东西不得不砸在手里。有时,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对他投诉的案子不配合。对于同样的案件,不同的法院也会出现不同的判决。对于创立自己的打假团队,陈峰有所保留,“圈内不是没人这么做。团队要有组织性、目的性,人一多想法就多了,就怕有人私下行动,难以控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陈峰不是不注重圈内合作,偶尔会和同行通过电话、微信探讨案例。在他而言,最重要的是,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陈峰的下一站,是天津。 (晚报记者 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