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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联系卖病死牛被罚万元
时间:2014-03-16 11:40  浏览次数:

  看在朋友的面子上,吴某帮着联系病死牛的买家,被罚一万元。

  为了多挣点钱,4年时间,于某以低价从6人手里收购100余头死猪,再卖给居民……“3·15”临近,记者从沈阳市各级人民法院得知,已判决了类似一批消费者维权的案例。

  案例一一头死牛卖3500被罚2.5万

  2013年3月20日,法库县村民关某发现自家饲养的牛口吐沫子,治疗数天后,牛的病情不仅没有减轻,6天后死亡。

  为了卖个“好价钱”减少损失,关某让其侄子帮助卖牛,随后,关某侄子便联系吴某帮助卖牛。得知情况后,看在朋友的面子上,吴某直接联系到收购牛肉的赵某。

  关某称一头牛大概能卖8000元左右,因为是病死牛比平时便宜了一半。第二天,赵某便以3500元的价格从关某那里买下病死牛肉。有居民报警,就在赵某买完肉回家途中,他被当场查获。

  法库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吴某、关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拘役二个月,拘役一个月,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分别处罚四万元,一万元,二万五千元。

  案例二买百余头死猪被判一年半

  2009年7月至2013年3月,于某先后从王某、何某、龚某等人处多次收购100余头死因不明且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生猪尸体,并在沈阳市铁西区新民屯镇北三台子村等处进行剥皮、剃肉、分割等加工后贮存。

  随后于某多次将死猪肉向沈阳市苏家屯区健利肉食品加工厂、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馨溢源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九路市场业户商等处销售该肉。

  2013年4月8日,公安机关在辽宁省辽中县杨士岗镇靠山屯村于某储存上述猪肉的库房内查获待销售的死猪肉6吨。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于某等6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分别处以罚金。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联系到沈阳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一位张姓工作人员,他说,如果居民家的牲畜病死,有条件的可以自己处理,没有条件的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各区的防疫员。目前,一般都是采用掩埋等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将病死动物处理。他还称,坚决不能将病死动物的肉销售,以免影响居民健康。(记者胡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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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