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新组建的区食药监局内设15个机构:
办公室、综合处、法制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消费监管处、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注册管理处(中药民族药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局、科技标准和信息化处、新闻宣传处、人事教育处、规划财务处。(夏莉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