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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0日从辽宁省政府获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原则,辽宁省各县(市、区)层面将整合食品安全办公室、工商、质监、食药监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将于4月底前完成。 据悉,辽宁省县(市、区)组建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同时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药品安全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此外,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后,原工商、质监、食药监所属的执法机构、派出机构、技术检验检测机构将整合。 人民日报记者 何勇 刘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