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峰支路一家餐馆,一只河豚卖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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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2日讯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苏东坡名句中河豚鱼欲上的季节,正是清明前后。此时,河豚鱼最鲜美,但也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发季节。上周四,4位食客到福州仓山某餐厅吃河豚,其中一名女士中毒,所幸症状较轻,送医及时,经抢救生还,但直到第三天,她四肢肌力才恢复正常。
记者调查发现,我省禁售河豚,但福州不少餐馆仍罔顾人命,公开售卖,食客也大快朵颐,形成了一个尴尬的状态:河豚毒,人人知,年年禁,时时吃,河豚中毒年年有。在餐馆吃河豚鱼中毒,商家如何担责?市场、餐馆违禁卖河豚鱼,如何处罚,哪个部门来监管?
食客四肢麻木,第三天才恢复
记者从福州四七六医院(空军医院)了解到,4月17日晚,该院收治了一名女患者,她在仓山某餐厅吃完河豚鱼20多分钟后,感觉口唇及四肢发麻、腹痛,被送到医院抢救。值班医生随后确诊其为“河豚鱼中毒”。经抢救,女患者不良症状慢慢缓解,没有继续恶化到危及生命,住院观察几日后康复出院。
该院急诊科主任肖章武医生介绍,与以前的河豚中毒者比,这位女士症状较轻,送医也很及时,但尽管如此,直到第三天,她四肢肌力才完全恢复正常,可见河豚毒的厉害。据医生介绍,事发当晚,该女士与其他三人一起吃河豚鱼,只有她中毒,很可能是她吃的那条河豚鱼没有处理干净。
截至昨晚10时许,记者未能联系上这位女患者,但依据医生转述的信息,记者还是走访了女患者就餐的那家餐厅。该餐厅经理坦言,餐厅一直都在出售河豚,每天都有客人点,一条一两百元。河豚是养殖的,专门请江苏扬中(江苏一个以河豚闻名的县级市,记者注)的师傅处理、烹制。但经理表示,他们不知道有客人在17日食用河豚鱼中毒,至今也没有客人向餐馆反映。
令行未能禁止,餐馆公开卖河豚
记者从我省卫生部门了解到,我省禁止市场、餐馆出售河豚鱼。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餐馆推出河豚鱼菜肴,已是公开的秘密。
在福州梅峰路的蓝韵和轩大酒楼,海鲜池里游弋着数十条胖嘟嘟的河豚。玻璃缸上的价目牌写着:河豚,98元/条。工作人员一直推销,河豚味道鲜美,点的人不少,而且河豚鱼是养殖的,处理得当,完全无毒,可以放心吃。
在福州东街口附近的和谐苑会所,周主管说,河豚是他们的看家菜,除非不吃鱼的人,否则每人必点,原价198元/条,现价158元/条。河豚是从江苏空运到福州的,师傅也是从江苏扬中聘请的,从宰杀、烹饪到下脚料处理都是他一手包办,开业两年多,从来没有食客中毒。
相对于这两家餐厅高调卖河豚,上述疑似发生河豚中毒的餐厅的菜单上并没有河豚这道菜。经理说,一般都是熟客才点河豚。记者问:“河豚不是禁售吗?”该经理说,福州市场上,河豚鱼都公开售卖,为何餐厅不能卖?
我省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谁也不能确保吃河豚100%安全
记者从我省卫生、海洋渔业等部门了解到,我省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河豚鱼的禁令,但卫生部在1990年出台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下发通知,要求在国家政策没有调整前,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行为的监督检查。
我省卫生部门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认为,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有些河豚鱼含有剧毒,谁也不能确保吃河豚鱼100%安全,加上国家的法律规章禁止,所以我省一直是禁售河豚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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