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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突查80余家"小餐桌"未发现违法用盐
时间:2014-04-22 17:03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饭馆用工业盐做菜。随后,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市盐务局直属分局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80余家“小餐桌”用盐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据悉,检查中,执法人员首先对各“小餐桌”使用和储存的食用盐进行了外观检测,然后对食盐的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储存保管等方面进行了逐一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业主宣传了有关食用盐管理法律法规及真伪鉴别的基本常识,督促他们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把购进使用关,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对亚硝酸盐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在食品中添加亚硝酸盐及其他非食用物质,对食品安全负起应尽的责任。通过检查,未发现有使用亚硝酸盐和不合格碘盐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从历次检查的情况来看,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饭店,一般用盐较为规范,基本上都从正常渠道购买小袋盐。而个别小型餐饮单位,老板和摊主为了便宜或是图方便,忽视了用盐的安全问题,一方面为不法盐贩从工业盐、劣质盐充当食盐销售制造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也为群众就餐埋下了安全隐患。如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销售或使用工业盐的情况,可及时拨打投诉热线。此次检查也对部分索证索票不全、台帐建立不完整的“小餐桌”进行了限期责令改正。(赵艳虹 邱兆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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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