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沃尔玛抱怨在中国市场因出售不合格产品而吃罚单。在沃尔玛方面看来,产品出现问题更应该追究制造商的责任,而非零售商。但是,零售商在采购、销售商品时,如果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消费者买到问题商品的几率会更低。
态度决定行动。正是零售商认为产品质量问题应该向供应商问责的思想,才无法让查检问题产品起到震慑作用。上周末,有消费者在某外资超市买到变质酸奶,但商品包装显示仍在保质期。出现这一问题,有的消费者会自认倒霉,有的找到商家得到的一般是退换货的处理办法。
但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尽管有法可依,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从消费者到零售商,很多人对此司空见惯。像上述沃尔玛做法的企业占绝大多数,他们会首先向供应商问责,很少自查自身采购环节的疏忽。不仅如此,上述法律条款就如何界定零售商责任时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因为“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但什么叫明知不符合标准?谁来确认商家是“明知”?无论是消费者保持沉默,还是零售企业随即问责供应商,都滋长了企业对问题产品的重视。更长远一点说,商家的企业和社会责任也会就此淡化。
其实,对问题商品的态度会决定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进而决定企业未来走势。笔者在某家居平台上消费的经历却与传统零售商截然相反。笔者收到货物后发现,一个储物箱的盖子在配送过程中被压坏,向客服说明情况后,对方做好了登记并表示会补发。商家的这种做法不仅高于电商行业的一些通行的退换货规则,更给那些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就急于推卸责任的零售企业上了一堂活生生的课—要敢于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