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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时间:2014-04-17 04:30  浏览次数:

2014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04月16日16:31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的总体思路,以实施《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和《广西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治理整顿”和“能力提升”为重点,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构筑社会共治,统筹推进“五大工程深化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监管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为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 深入贯彻学习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又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出台《天峨县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行了全面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和深化体制改革,切实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 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等工作。一是继续理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能交接后续工作。二是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做好过渡期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职能交接工作,确保有序衔接,实现平稳过渡。三是各相关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前,仍按原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机构改革到位后,按规定统一变更和调整。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执行机构改革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机构改革科学有序平稳进行。

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是充分利用好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检验检测资源,通过增挂牌子等方式,统筹解决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设置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县级食品安全与信息监控中心、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机构。力争在县疾控中心增挂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

4.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执法机构。一是按县委、政府规定的执法机构和基层监管机构人员编制配备基本要求,落实县食品药品执法机构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按照自治区制定的人员准入条件,落实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及早开展业务工作。二是落实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备1名以上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并争取县政府落实聘用经费,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三是协调推进县公安机关成立食品犯罪侦查机构。四是进一步加强农业、卫生、工商、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

(二)科学有序,扎实推进天峨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1.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加强打击“地沟油”、“瘦肉精”、生猪私屠滥宰等专项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商务、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瘦肉精”流入畜禽饲养环节,在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等重点环节要加强检验检测,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严惩重处犯罪行为;二是深化“违禁超限”专项整治。农业、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要继续深入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实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和使用登记制度,严格禁止向食品和饲料添加三聚氰胺。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对婴幼儿乳粉、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大宗食品品种进行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打击走私肉品、不明冻品等非法入境行为。

2.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监管水平。以实施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工程为重点,一是合理充实和配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装备建设,重点加强县级监管队伍快检设备配备;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每人每年接受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个小时;四是建立和完善监管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机制,为队伍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环境。

3.加强信息管理,科学实施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县本级2014年食品安全监测总样本量达到1000个,县食品安全办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各级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和评估,强化全链条风险识别研判、处理措施。要建立科学规范的风险交流、预警工作机制,对监测发现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依法向社会发布下架、停售、退市公告和食品消费警示等,引导公众正确认识风险、规避风险。

4.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健全行业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探索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食品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强化企业自律,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

5.示范引领,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县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引导生鲜农产品重点产区和“三品一标”产品以及“三园两场”等标准化示范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粮食、商务等部门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放心粮油工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放心粮油店建设。

6.提升应急能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一是针对职能的新变化加快修订应急预案,增强预案针对性。二是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应急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建设。三是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拟于今年下半年开展一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善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及时掌握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态势,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五是建立各乡镇各部门舆情监测队伍、网络评论员队伍和新闻发言人队伍,加强互联网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严格执行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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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