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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夏季饮食安全预警
时间:2014-06-03 11:39  浏览次数:

  进入夏季,气候炎热多变,食品容易腐烂变质,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加大,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结合夏季饮食特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夏季饮食安全预警:

  一、消费者外出就餐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餐具、用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慎食野生植物,不随意采食不认识的野生植物和蘑菇。

  二、消费者采购加工的食品原材料要新鲜,不使用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加工四季豆、豆浆等含天然毒素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不采购发芽的土豆、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等;不采购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取得兽医卫生检疫证明的畜禽肉;不采购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熟肉食品等。

  三、消费者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要防止交叉污染,重点防止生食、熟食、半成品、食品原料间形成的交叉污染。

  四、消费者自办集体宴席要到当地食药监管部门或村委会备案,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技能。

  五、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和投诉(投诉电话12331),并就近到正规医院治疗,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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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