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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餐饮业霸王条款整改 逾期不改可罚3万
时间:2014-01-13 08:58  浏览次数:
原标题:北京餐饮业霸王条款整改 逾期不改可罚3万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3年12月9号,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餐饮行业六大不公平格式条款,包括“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消毒餐具另收费”等等,并要求餐饮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改。昨天,整改的大限已到,这些不公平条款有没有销声匿迹?

  昨天上午,北京市工商部门对部分餐饮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发现,还是有一些可喜的变化。比如,在北京海淀区某购物中心的一家大型餐厅,半个月前曾经公告,不允许顾客带酒水。如今,告示牌已经被撕得只剩下白色一角。打开菜单,原有的“谢绝自带酒水”“自带酒水收15%服务费”内容也已经被胶条遮盖。店长说,即将启用的新菜单,会彻底删除这些内容。

  此外,在北京市工商部门发布的六大不公平条款中,有一条是“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在昨天的检查当中,记者发现,在海淀区某大型面食店,顾客一落座,服务员就主动提示注意随身物品安全,用餐完毕后,服务员也会提示顾客带好随身物品。店长说,“饭店有义务做出提醒,而且店里有摄像头,万一发生丢失物品的情况,饭店也有义务帮助追回,这些都纳入了服务流程。”

  如此看来,这次的监管工作,的确起到了一些积极的效果。但是,旧的格式条款即使都销声匿迹了,是不是还会新瓶装旧酒、换个方式出现呢?

  这一个月来,北京市工商部门走访了在簋街、南锣鼓巷、世贸天阶等餐饮集中区域,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于卫平表示:

  于卫平:有些企业主动删除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等表述,还有些企业在事前明确提示既提供免费餐具,也提供包装好的收费餐具。

  但是记者来到朝阳区的一家绿茶餐厅,工作人员却表示,已经取消了包间最低消费,但对包间内用餐的时间却有了限制。

  工作人员:有个时间限制,最多一个半小时。

  记者:以前不是没有限制吗?

  工作人员:以前有最低消费啊,现在没有最低消费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便宜坊烤鸭店,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但要交开瓶服务费,包间用餐也要交服务费。

  工作人员:如果你要是自带酒水的话,交10%的服务费。

  就这个情况,记者拨打了12315工商服务热线。

  工商服务热线:开瓶费,目前工商认定的不公平条款还不涉及到这些。

  于卫平:提到的格式条款,主要体现为书面形式,对于不涉及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餐饮企业所做出的自主定价的行为不在我们的规范范围之内。

  从今天开始,北京工商部门将对餐饮企业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规范监管,并依据企业违法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最高可以罚款3万元。

  于卫平:如果它违法情节轻微,自己又能自行纠正,得到消费者的谅解,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我们将依法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果餐饮企业对他的违法行为拒不纠正,或者多次被举报、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失的,我们将依法严格处罚。

  早在一个月前,北京工商发布这些所谓的“霸王条款”时,就曾经引发过激烈的讨论,虽然民意站在工商一边,很多行业人士和法律人士也表示了不同的观点。中国烹饪协会甚至通过公开信提出,北京工商是“以偏概全,激发行业公愤,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对北京市工商局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公开道歉。”但随后的工商总局正面回应说:“规范监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

  两方的争议焦点,以“禁止自带酒水”为例,工商部门认为说,这“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而中国烹饪协会则认为:“现实中,既有设定‘禁止自带酒水’的商家,也有没设定的商家。餐饮业与垄断行业不同,消费者完全可以用脚投票。”

  刚刚记者采访中发现的问题,虽说多少会让执法者感到尴尬、让消费者感到失望,但并不出意料之外。当然除了这些附属条件,我们还担心:如果真的可以自带酒水、甚至也不收开瓶费了,商家可能也会有别的招数,比如减量不减价、或者给包间设置专门的高价菜单等等。毕竟,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政府监管的手也不可能伸到那么长。

  所以,在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看来,类似“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包括收“开瓶费”、“服务费”等等,其实都是市场行为,只要事先告知消费者就行,至于选择哪家餐馆,消费者完全可以用脚投票。

  岳屾山:有的饭店挣的钱从酒水挣钱,有的饭店从菜品挣钱,只要我收开瓶费或者禁止自带酒水,但仍然能够满足我的经营,那我就没有必要进行调整。如果去掉这些限制,可能大量客户涌入,我也没有这种接待能力。我倒是觉得没有必要非要把他作为一个霸王条款去限制。如果这个形成一个统一的联盟,完完全全从行业的角度限制到消费者选择权,行政主管部门就可以介入了,但是如果仅仅是商家竞争手段不同,就没有必要。

  但是,过去那种赤裸裸的格式条款,的确会引发消费者的反感,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张春蔚的观点是,工商部门的举措,起码让消费者意识到,自己有什么样的权力。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过程,本身就是多方的博弈,只要事情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就值得鼓励。

  张春蔚:只有一个变革持之以恒,有更多人的参与,才能最终完成。工商部门他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推动的改变,能够让人们有所收益,这是最重要的。要让消费者有选择权,这是工商在本轮变革当中最想做到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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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