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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出户逛商城,动动鼠标东西送到家”,“双11、双12”350多亿的网购销售额更是惊爆人们眼球。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的日益兴盛,在网上购买食品也成为了一种时尚和潮流。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网络销售食品的安全风险隐患也随之凸显出来。网购食品“短斤少两”,甚至“名不副实”的情况屡见不鲜,消费者投诉无门,只能自认倒霉。
委员建议:
完善网购食品相关立法
哈市政协委员韩学君建议,应尽快完善网购食品相关立法,拓宽食品监管范围;加强与完善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拓宽消费者的救济渠道,降低维权成本。
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促使行业自律氛围形成。建议监管部门提高网络食品经营者准入门槛,全面实施网络上亮证照经营制度。坚决清除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执法和维权。还有应该拓宽消费者的救济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建立权威的在线投诉网站、网上仲裁机构,当消费者进入其中一个分支网站投诉时,投诉材料会被自动转发到被诉人经营登记所在地的网站,由后者代表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可以降低消费者时间和精力、财力的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