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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制定药品违法犯罪司法解释 将加大刑事处罚
时间:2014-03-28 18:12  浏览次数:

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发言。中国经济网 裴小阁 摄影

  3月28日,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在经济日报社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和“两高”正针对药品违法犯罪制定司法解释,对相关药品违法犯罪条款做出进一步明确,以加大刑事处罚的力度,充分体现政府对违法犯罪打击的力度的决心。>>>点击进入直播专题

  对于近几年一些不明死因或病死的畜禽流向市场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表示,在过去“九龙治水”的阶段,这个问题涉及到很多部门,去年改革以后,主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农业部。

  毛振宾进一步表示,两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协作,前一段时间,国务院法制办已经着手食品安全法重新修订,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对这个方面的问题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近期,食药监总局和公安部就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会商,有的还会同高检、高法一起协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去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针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出台了“两高”的司法解释,对当时比较模糊的一些食品安全犯罪加大了对刑事处罚的力度。现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和“两高”针对药品的违法犯罪制定司法解释,对相关的药品违法犯罪条款做出进一步明确,以加大刑事处罚的力度,充分体现政府对违法犯罪打击的力度的决心。

  “另外一个大的变化,现在我们正在着手对药品管理法的进行修订,在这个修订当中,也同样跟食品安全法修订一样的主导思想,就是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颜江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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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