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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公司翻拍葫芦娃引吐槽 网友:放过葫芦娃
时间:2014-04-02 19:00  浏览次数:

  米光月近日,有关翻拍“葫芦娃”的消息引起了各方关注。

  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官方网站上的“2014年2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里,《金刚葫芦娃》确实赫然在列,题材是“古代传奇”,制作机构是“山西小伙伴影业有限公司”。对此,不少人提出质疑。尤其在网上,网友们几乎一边倒表示反对。

  为何翻拍“葫芦娃”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难道此举真的是错误决策,或者说出力不讨好吗?

  翻拍已成惯例

  在剧本匮乏,尤其是好剧本不多的困境下,翻拍其它作品成了很多电视剧制作单位的一种选择。而事实上,翻拍现象由来已久,且在各个国家、地区都存在,甚至可以说很普遍。比如日本、韩国、我国的台湾地区等,这方面便比较突出。

  电视剧翻拍,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种是翻拍经典的影视作品,这个好理解,不用多说。

  一种是翻拍文学名著,这是比较常见的,也不需要多说。

  一种是翻拍神话故事、民间传说,诸如我们国内的《牛郎织女》、《花木兰》等。有些神话故事、民间传说,还被不同制作单位重复翻拍,仅“猪八戒”系列,就有《春光灿烂猪八戒》、《福星高照猪八戒》、《喜气洋洋猪八戒》等。

  一种是翻拍动画片、漫画作品,这在日本比较普遍,诸如《东京爱情故事》、《爱情白皮书》等。其中《东京爱情故事》漫画原作自1988年开始在漫画杂志《Big Comic Spirits》上连载,1992年由富士电视台改编为同名电视剧,是日剧史上的里程碑之作,开启了日剧上世纪90年代的辉煌时期。日本的很多漫画作品,都被翻拍成了电视剧,有些还被其它国家引进播出。比如《东京爱情故事》,曾在我国的上海、四川、浙江等地播出,一度引起轰动。韩国在翻拍动画片、漫画作品上也可圈可点,除了《城市猎人》、《华丽的挑战》等翻拍自日本动画片、漫画的剧集,还把不少本土漫画家的作品搬上了银幕,诸如《食客》、《风之国》、《宫》等。

  也有一些漫画,先被改编成动画片,后又被翻拍成电视剧。比如日本的《花样男子》,1992年至2004年在漫画杂志《Margaret》上连载,1996年被东映动画有限公司制作成51集动画片,2005年又被濑户口克阳翻拍成电视剧,在TBS电视台播放。另外,该漫画还先后被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翻拍成电视剧,尤其是台湾将其翻拍成名为《流星花园》的电视剧后,不仅开创了台湾拍摄偶像剧的风气,更引发了整个亚洲的翻拍热潮。与此同时,该剧也令言承旭、周渝民、朱孝天、吴建豪4位男演员一夜成名,因为剧中角色的名气而组成了实际的演唱团体“F4”,成为红遍亚洲的男子歌唱组合。

  相比之下,我们国内属于翻拍的电视剧很多,但翻拍来自动画片或漫画作品的却很罕见。因此说,山西小伙伴影业有限公司计划将经典动画片《葫芦兄弟》翻拍成电视剧,本身就是一种突破,值得肯定。既然翻拍已成影视界惯例,而且翻拍自动画片的少之又少,那么“葫芦娃”为什么不可以翻拍成电视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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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