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料肉比的计算口径通常会存在差异,虽然行业内对料肉比的定义和计算公式在宽泛口径上有一定的认同,但对于计算公式中的饲料公斤数和增重公斤数,每个企业都有不同的计算口径。
比如就单程料肉比来讲,有的企业采用7公斤至100公斤的生猪来计算,有的采取7公斤至110公斤的生猪来计算,也有采取15公斤至120公斤的生猪来计算;有些企业采取含有死亡的口径计算,有些企业采取不含有死亡的口径计算。
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各个企业在计算料肉比的口径不一致,因此不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2)每家企业所使用的饲料的配方不同,有些企业所使用饲料的能量等项目高,有些企业所使用饲料的能量等项目低,这也造成不同企业的料肉比不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只有在使用相同饲料、饲养相同阶段和同批的生猪、同饲料配方、在相同的饲养环境下,采取相同的计算口径,料肉比才具有可比性。
公司对生猪成本核算分四阶段核算,出栏生猪的成本及其对应所消耗的饲料为整个过程其自身所消耗的饲料和其分担的对应的种母猪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所消耗的饲料之和,因此,用主营业务成本中所消耗饲料量与其出栏重量的比即为全程料肉比。
同时,公司生猪的死亡率均处于行业内较低水平,在会计核算上,将生猪养殖过程中的死亡生猪作为生产经营中正常的损耗,其成本随每一会计期间结转至活体成本中。因此,在计算该料肉比时,分子为包含了出栏生猪及其对应承担的死亡生猪的饲料消耗量,分母的增重为仅指出栏生猪的重量,不含死亡生猪的重量。
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公司的全程料肉比分别为3.20、3.20和3.21。公司料肉比情况优于行业水平,是由于公司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的养殖模式的优势、营养配方优势、疫病防控优势等因素所致。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第二章概览”之“一、发行人简介”之“(四)主要竞争优势”进行了详细阐述。
(四)关于公司披露主营业务数据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稿披露数据出现差异的情况
报道中提到“牧原股份指出2009~2011年度,公司销售生猪分别为37.10万头、35.90万头和60.98万头;其中,商品猪的销量分别为35.25万头、33.27万头和58.98万头。”、“根据山东龙大2012年招股书申报稿披露,2009~2011年,牧原股份生猪销售数量分别为33.99万头、32.29万头和56.83万头。”“两组数据分别相差3.11万头、3.61万头和4.15万头,也就是说3年(2009~2011年)里,牧原股份生猪销量数据差异共计10.87万头。”
经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龙大披露相关数据,是为了说明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由于公司向龙大牧原销售的商品猪中不含退役种猪,因此,向山东龙大提供的销售数据,为同类商品猪的销售数据(不含退役种猪)。而公司招股书中披露的商品猪销售数量,包含了退役种猪。
根据招股说明书对退役种猪的释义,退役种猪指“不再用于繁殖用途的种猪”,一般情况下,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繁殖性能较差的种猪,会被界定为退役种猪,进行销售。由于退役种猪的市场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普通商品猪,考虑到数据的可比性,公司在为山东龙大提供销售数据时仅提供了普通商品猪的销售价格、数量,没有包含退役种猪的数据。
综上所述,公司与山东龙大招股书中披露的相关数据不一致,是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导致的。
(五)关于自然人客户情况
报道中提到“2010~2012年以及2013年上半年,牧原股份商品猪销售额分别为3.97亿元、10.99亿元、14.55亿元和7.2亿元,猪贩子采购金额则分别为2.18亿元、9亿元、11.43亿元和4.98亿元,占销售总额平均比重超过70%。”、“牧原股份前5大客户采购金额不仅占比高,而且自然人长期占据多个席位,大客户更迭的现象时有发生。”“张群兵就从2901万元的采购金额猛然扩大到3.03亿元”、“2012年张群兵的采购金额迅速下滑至8237万元,并在2013年彻底消失在前5大客户之列”。
经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商品猪销售客户主要为自然人客户,商品猪销售客户的排名变动的情况,主要受到生猪销售的行业特点、商品猪市场价格和公司的销售策略选择等因素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猪贩子的大量存在是生猪销售的行业特点。公司商品猪销售渠道中自然人客户(即猪贩子)占比较大,是由生猪销售的行业特点决定的。
由于猪肉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肉类消费品,生猪市场需求庞大,传统上养殖企业都是出栏交货,很少负责运输,且专门成立一个运输队费用太高,利用率低,主要是因为养殖企业日出栏量不均衡,存在出栏过于集中和不足的现象,会造成运能不足和冗余。下游屠宰企业的屠宰产能一般都较大,而由于目前国内生猪养殖以农户散养为主、大规模的生猪企业较少,无法满足大型屠宰及肉食品加工企业的采购需要,所以一般规模较大屠宰企业也同时建立了稳定的通过自然人采购生猪的采购和结算体系。猪贩子承担了生猪从养殖场到屠宰厂间的运输风险,也获得一定的买卖价差。猪贩子承担着活猪物流商及屠宰企业的采购中间商的功能,他们长期活跃于屠宰厂和养殖场之间,具有较丰富的运输经验、市场供需信息及一定的客户资源,在生猪上下游间起到一个纽带的作用。
猪贩子虽以个人名义体现,但实际上大多数是由多人组成的、专业从事生猪购销活动的专业团队;部分经营时间较长的猪贩子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
2013年,虽然张群兵不在前5大客户之列,但仍然位于前10大客户。同时,2010年来,公司前5大客户名单尽管每年都有所变动,但始终有3-4名自然人客户稳定的处于前10名行列,公司的客户构成相对稳定。并且,公司近两年通过优化客户结构,机构客户占比逐年上升,这也是导致前5大客户名单出现变动的原因。
(六)关于公司上市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的说明
报道中称“牧原股份于2012年7月份顺利通过了创业板发审委的审核。”,“作为IPO开闸后的首批创业板新股之一,牧原股份曾被券商高度关注和追捧。”
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于2014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中小企业板上市,上述两篇报道中均提到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与实际情况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