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002481,股吧)编号:2014-01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4 年1月1日—2014 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是公司豌豆蛋白销售较去年一季度有较大幅度增长,效益可观,特别是高端豌豆蛋白市场开拓良好,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1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 2014 年4月8日开市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 2014 年4月4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双塔食品,股票代码:002481)于 2014 年 4月4日开市起停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已于 2014 年4月 4 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准备工作业已完成。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4月8日开市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登载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1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8日开市起复牌。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4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主持。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4月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2.5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300万股(含10,3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放心保)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