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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露怡)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2014年度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已在我省全面展开,凡2012年4月1日前获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均可提出申请。
根据《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2014年度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遵循自愿申请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认定申请可以由商标所有人提出,也可以由商标所有人和独占许可人共同提出,但申请人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地址必须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且申请认定贵州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必须是在2012年4月1日前获得的,申请人可从4月份起至6月30日向县(市、区、特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今年10月份为贵州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期,11月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著名商标时期,2012年4月1日前获得商标注册证书,但是未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的不予参评,而食品企业申请认定贵州省著名商标,还必须提交有效的食品企业QS认证书件,否则也不予受理。
此外,鉴于2011年度认定的贵州省著名商标已届满3年,对需要延续贵州省著名商标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延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