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29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4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954,589,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7.09%。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启典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票,代表954,589,5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代表954,427,5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99.99%。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1票,代表162,000股。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4票,代表954,589,5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4票,代表954,589,5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4票,代表954,589,5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4票,代表954,589,5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的议案。
同意票4票,代表954,589,5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同意票4票,代表954,589,5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9、审议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2014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3票,代表954,427,5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99.99%。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1票,代表162,000股。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杜国平律师、翟耸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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