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下月实施 “驰名商标”退出商品外包装
时间:2014-04-30 15:47 浏览次数:
同一系列的产品,今年的包装已去掉“驰名商标”字样左,旧包装上还有右 N海都记者 李秋云 陈金兰 实习生 谢洛静 通讯员 苏晓晖 柯荣锻 文/图
海都讯 明天起,新修订的《商标法》将正式施行。根据规定,“驰名商标”字样不能再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但5月1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除外。
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了解到,泉州目前有效注册商标总数突破15万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达124件。业内人士称,此驰名商标禁令对泉州的食品行业影响大,有潜在的罚款风险。
【走访】 部分产品“换装” 超市下拒收令
根据新《商标法》规定,从明天起,生产者、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昨日,记者走访泉州市区多家大型超市发现,袋装食品、调味料到日常家纺用品等仍能见到“驰名商标”的字样。不过,一些品牌已经先行为产品换包装。在永辉超市泉秀店,同一品牌的干果,2013年12月生产的包装上仍然标注“驰名商标”,今年1月生产的产品在同一位置上已经改为“××食品首创者”;而某一知名品牌的酱油,去年年底的瓶子外包装上写明“驰名商标”,今年2月生产的产品,这四个字已经消失。
“总公司已下发通知,5月1日起,拒收包装上标注驰名商标的产品,我们还会严格核对生产日期。”永辉超市泉秀店工作人员称。有些超市则更早开始这项工作。大润发洛江店客服部黄经理称,自去年接到禁用驰名商标的提前通告后,超市便在官网发文,通知各大供货商该消息。自本月20日起,大润发开始拒收所有包装上印有“驰名商标”标志的产品。
【企业】 食品行业影响大 有潜在罚款风险
禁用驰名商标做广告、宣传,受影响最大的自然是持有这类商标的企业。
晋江罗山街道是全国知名的糖果生产基地,这里拥有雅客、好邻居两枚中国驰名商标。晋江市罗山工商所柯所长说,相对其他行业,食品企业特别是糖果企业在产品、包装、宣传时偏爱使用“中国驰名商标”。晋江另一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食品企业盼盼食品集团,从上周起就在全国范围内更新了在媒体、户外等各类广告上的含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广告和LOGO。
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单价低,食品行业的包材版本繁多。“包材一般提前五六个月生产,也就是明年的产品,不少企业的包材、印刷品、广告招商手册现在都准备好了。”柯所长说,这正是食品行业适应新《商标法》最大的麻烦。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由于去年工商和企业早早布局,盼盼、雅客、福马、亲亲、蜡笔小新等“中国驰名商标”在产品外包装上,很早就做了准备,即使是已经上市流通的,也通过合理的生产销售安排消化得差不多了。但由于食品企业在网站、外包装甚至招聘广告中,都会用上“中国驰名商标”,潜在的罚款风险可谓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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