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将来国资委的职能只保留规则制定和监管两项,类似于证监会或者保监会,将出资人,即股东的权利下放到各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者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者运营公司则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来行使其权利。国资委不再具体参与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制定、人事安排及资产重组等事宜。设立中国企监会的设想也是国资研究专家安林等人的大胆提法,受到业内的认可。
“如此变革虽然牵涉到多个行业,多家国有企业的重组,但相比之前的国资监管模式是更加合理、更趋市场化的变革。变革的结果不仅不会出现管得太多、太细的情况,更不存在过于放开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相反,有利于增强国有资本在市场中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周放生说。
对于周放生的观点,中投顾问国资改革咨询顾问崔瑜表示认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者运营公司的组建是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通过投资企业拥有股权,通过资产经营和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设立这一机构更有利于理顺国资委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降低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的直接干涉,让企业更加自主地决定,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率。”
由此看来,在不改变国资委现有组织体制格局的情况下,在党企、政企难以彻底分开的背景下,成立多个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能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是当下实现我国国有企业市场化导向改革的最有效方略。
一方面,这些企业可以充当各级党政机关、国资委和企业之间的“防火墙”;另一方面将原来国家出资企业整体性“下沉”为名义上的国资委三级公司,从而减少或消除来自政治和行政上权力的影响,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海洋中游弋的自由,也有利于企业打造市场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正如北京求是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林对本报记者所做的总结:“它既接受国资委的监督和管理,又发挥国有资本出资人的功用。既可以成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蓄水池“,又能替国家出资企业遮风挡雨。”
但是,安林强调:“虽然,此类企业的存在可以摆脱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介入,但是,作为相应要求,国资委在内部组织建设上应逐步缩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分的机构和岗位,重点做强国有资本监管职责部分,逐步成为一个专业的监管人。”
分步改建 让市场决定资产归属
当前,我国有近15万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中113家大型央企,地方省级、地市县国有企业10万家左右,此外还有各部委旗下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事业单位。这些企业都要进行政企彻底分开的改革吗?如果都要改,究竟应该按照怎样的方略和步调去改?
周放生表示:“全面改革这是肯定的。但是,将这么多企业与政府的‘脐带’立刻剪断是不太现实的,而是要分步实施。也就是说‘动手术’前要分阶段设计好详细的改革方案。从我国实际情况分析,组建新公司的几率小一些,更多还是在现有基础上的改建。”
对于我国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如何组建或改建的问题。安林提出了三种思路:一是通过改造现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比如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二是通过提升旗下一个或几个特大型企业;三是通过投资新建。
他认为,组建后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主要有两方面职责:一是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的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二是遵循国家工业经济与产业规划等宏观政策进行投资管理与资本运营。
由于在我国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控股股东采取公司化运作更有利于理顺上下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安林强调说,构建一个具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董事会的资本控股集团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面对数量庞大的国有企业,究竟该按照怎么样的原则,经过怎样的筛选条件进行分批次改建呢?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至少要符合四个条件:企业集团至少100亿元-500亿元规模;实体业务大部分放进上市公司、股权产权清晰;流动资产比例大;有跨行业的股权投资。
如果按照上述条件进行改建,李锦认为我国将出现30家左右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这与此前财政部企业司司长刘玉廷的分析不谋而合,刘玉廷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我国最终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大体上在30家左右。
根据分步推进的策略,李锦认为第一批试点企业应该不会超过5家,宝钢、华润、中国医药、中石油等企业率先进入改建试点的可能比较大。但是,他也补充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设最好分类开始,这与国企分类有关,更与产业结构调整有关。
谈及分类问题,李锦认为暂时可以分为六类:第一类重点是盘活存量资产,如国开投、诚通控股等资产运营公司;第二类如国新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投资公司,主要做增量,做新兴战略性产业的投资;第三类如重庆的“八大投”以及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地方国企的控股公司;第四类是在以实业为主的基础上进行产融结合、信息化相结合的集团公司,如宝钢、招商局、中航工业等;第五类如中信集团等综合性的企业;第六类是以金融为主的产融结合。
“这六个平台,未来将进一步规范称呼,从而更清晰地界定相应的功能。但是,改建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自由恋爱,而不能拉郎配。”李锦说。
对于分类改建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陈少强对《企业观察报》也表示认同:“比较现实的途径是,将现有国有企业分为竞争性和社会公益类企业,并最终根据行业产业属性与资本属性相结合考虑,组建或改建新的国资投资运营企业,建立稳定高效的评估体系。”
但他强调,这是一个市场化的产物,需要一盘棋设计,点线面结合起来操作。不适宜大干快上,要先试点,在探索中稳步推进,允许在不断的试错中,按照市场的游戏规则,理顺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公平、高效、公正的运作流程、体制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