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位老人拿着江苏天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找到记者,希望求证是不是非法集资陷阱。
在老人们提供的《“天一达”自主品牌系列产品委托经营协议书》合同中,第一条第2小条:甲方委托乙方(江苏天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销售“天一达”自主品牌系列产品期限为半年,乙方以固定回报率、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委托经营收益,其具体回报率为每年16%,每年度的收益及合作本金在该年度期限届满后的3天内给付。
在最高院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中,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第二条第4小条:(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据老人们介绍,该公司业务员在菜场等公共场所散发传单,邀请老人们到公司参观听课,讲解投资汇报的项目介绍。
很显然,这类非法集资陷阱,正是国家两高专门出台司法解释重点打击的对象,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江苏皜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我们与天一是合作关系
5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无锡市崇安区中山路时代中心大厦15楼的无锡分公司了解情况。
一位毛姓经理表示:你所说的情况,我们不知道,我们这里是皜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你所说的天一集团的情况跟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只是与天一集团是合作伙伴关系,你应该去天一集团去了解,我可以给你们提供地址。
但记者发现该公司挂牌都是天一集团的标志。记者在随后的连续暗访中发现,该公司每周二、四、六上午九点左右都会在公司组织老人听课。
记者查阅无锡皜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商资料,在经营范围里没有投资融资项目。
江苏天一食品:合同是真实的,可能在运营上存在问题
5月20日记者来到位于江苏省阜宁沟墩镇工业区116号的江苏天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一位姓李负责人表示:你所说的皜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情况我不知道,关于天一合同的问题等老板回来我去跟老板汇报,汇报好后给你答复。
5月26日,江苏天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唐总在电话里向记者确认:合同是真实的,可能在运营上存在问题,不到位,管理上没能跟上。
记者暗访:“天一达”产品委托经营,投钱拿利息,无需卖饮料
在南京中央路32号联通大厦10楼江苏皓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名总监在向老人们介绍:大家投资“天一达”自主品牌高端系列饮品,投资2至9万元可以直接拿年利息17%,投资10至19万年利息18%,投资20万以上年利息19%,可以按月拿。饮料你们肯定卖不掉,你们负责投资,饮料由我们负责帮你们销售,你们不用管销售和盈利的事情。
江苏皜腾投资公司与江苏天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运作的“天一达”投资项目,表面上看,这份“合同”是经销产品的合同,没有什么不合法的地方。研究上述所谓“合同”,实质上是一份虚假的合同:投资顾客交钱每月领取高回报,根本没有去“经销产品”;投资老人不知道对方的一件产品拿给多少人投资,投资了多少钱,更不清楚江苏皜腾投资公司和江苏天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把他们的钱拿去了那里?这些巨资又如何使用,如何监管用?
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活动的性质,以逃避打击和转移风险,这是非法集资公司的惯用伎俩。我们将继续关注深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