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起,天津市审批办并联审批由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在并联审批中新设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的时限缩短为与税务共用1天完成。对于天津小客车增量指标需通过摇号或竞价取得这项新举措,天津市代码办及时了解并研讨,开发了天津市小客车调控审核信息系统,对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的单位信息进行审核。
天津市质监局努力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维护群众利益中更多更好地发挥作用。“得标准者得天下”,标准创新对于产业转型升级的价值和作用正在日益凸显。天津市质监局一直秉承着“标准决定质量,高标准决定高质量”的原则,把标准化工作作为质量工作的基础。2013年底,天津市发布了《工业和民用煤质量》地方标准,该标准突出了环保的指标要求,严格控制了全硫、灰分等对环保影响较大的质量指标。该项工作得到了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的充分肯定,他在2014年全市质量工作会议上讲到:“2013年标准化工作得到了明显的加强,特别是在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的清新空气专项行动中,质监部门结合天津市实际,广泛深入企业调研,认真听取专家建议,仅用时一个多月,就制定并实施了天津市《工业和民用煤质量》地方标准,为全市加强煤炭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防治燃煤污染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天津是一个煤炭资源相对缺乏的城市,为了保证工业和民用的需求,鼓励企业积极采用脱硫、除尘技术,标准将工业用煤质量指标分为一类和二类两种。该地方标准中发电用煤指标中全硫含量限定为≤0.50%,低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硫分≤1%的要求。加快了美丽天津建设、京津冀污染综合治理步伐。
同样作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重点工作之一的煤改燃工程,也是天津市质监局监管的一项利在当今功在千秋的民心工程。据了解,天津煤改燃项目工作将历时5年,届时将完成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163座465台采暖供热锅炉改燃或并网,其面积达1.17亿平方米,可实现每年减少燃煤消耗357万吨,减少碳排放2.5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2.86万吨、氮氧化合物排放1.57万吨,进一步改善该市大气环境质量。天津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12年8月9日时任天津市委书记的张高丽亲自到和平区中环电子公司供热锅炉改燃工程现场视察工作。随着7座燃煤锅炉房的淘汰,和平区成为第一个煤改燃项目全覆盖的区域。截至目前,天津已实现总容量1282MW,供热面积1850余万平方米煤改燃指标。
如果说标准工作是质量工作的决定要素,那么,计量工作就是做好质量工作的技术支撑。2013年以来,天津市质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这条主线,不断加强计量基础工作,依法履职加强监管。为加大对贸易结算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的计量检定管理力度,实施了加气机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管理,方便了社会和消费者监督。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批准发布《汽车充电桩交流电能表》地方检定规程,保障该市汽车充电结算的贸易公平。加强能源计量器具专项抽查,抽查热量表、煤气表、水表等生产企业产品近100批次,结果全部合格。组织对市场销售涉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20批次高效节能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0%。同时利用3年时间,集中开展万家企业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服务天津市节能减排工作,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规范程序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天津市质监局严格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多年来,该局始终坚持在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强制法》贯彻执行、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落实等方面的自查和抽查工作,对行政处罚积案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在建立质监局内部法制、人事、监察三处室联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加大了对发现问题纠错和责任追究力度,实现了对案件监督与对人监督的结合。
为进一步强化对案件程序、实体,证据的取得、判断、运用以及文书制作等要素的把握,天津市质监局编写了《行政处罚案件范本》,并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使行政执法更加具有人性化,通过化解行政阻力,从而降低行政成本。该局为规范程序要素、提高程序分值权重,还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增加了21项新要求、新内容。2012年,该局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采取了随机抽卷的方式,采取一卷两审一核制度,确保了评卷结果的公正,并已连续6年开展案卷评查活动。
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是该局多年始终坚持的工作理念,畅通的行政复议渠道,对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至关重要。在工作实践中,该局建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动态数据库,对行政处罚案件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通过将行政复议工作关口前移,对基层行政执法可能诱发行政争议的案件提前介入,把行政争议化解在程序和萌芽之中,行政处罚案件已连续4年零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