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
议案2项下共有2.01-2.16共16个提案,2.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可打包投票。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46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466
买入
99.00元
1股
(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份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466
买入
1.00元
1股
(三)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份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466
买入
1.00元
2股
(四)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份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466
买入
1.00元
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