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1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14-003号公告)
(三)审议《关于签订冠农果蔬库尔勒工业园拆迁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1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14-004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截止2014年1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四)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14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
联系人:金建霞 陈莉
联系电话:0996-2113386、2113788
传真:0996-2113676
邮编:841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