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辖区面积1020平方公里,辖7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123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62.9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7.5万人,劳动力28.75万人。全区耕地面积32万亩,其中,水田面积19.66万亩,承包农户9.8万户。目前,全区耕地流转面积5.8万亩,占耕地面积18.12%,其中水田流转面积1.9万亩,占水田面积9.66%。去年完成土地流转面积9840 亩,占6500亩任务的151.4%。全区流转土地涉及农户为6080户,占全区农户总数9.8万户的6.2%,签订土地流转合同5010份,比2012年增加45.2%。
一、领导重视、落实编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配足配强工作队伍。一是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办联系农业工作的副主任、农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林业局、水产畜牧和兽医局、糖业局、工商分局、国土局港北分局、法制办等主要领导为成员。二是成立了“港北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公室”(简称“流转办” )落实编制5人。财政落实经费20万元,改善办公条件和专项工作经费,促进工作的开展。三是出台《港北区201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港北政办[2013]55号)。把任务分解到乡镇一级,并列入绩效考评范围。四是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的土地流转工作。五是发挥宣传工作力度。制定通俗易懂的流转操作程序指南简图,发放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资料3万多份,印制2万多份规范合同文本。
二、调查摸底、掌握实情。全面开展土地流转调查摸底。流转办成员在区领导的带领下,对辖区内的耕地承包、流转方式、流转面积、租金标准、闲置原因及承包农户意愿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按照土地流转的形式、对象、使用情况进行了分门别类统计,对土地流转的“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起“农户有合同和权证、村有登记底册和登记台帐、乡镇有专门档案”的“三有”管理体系。
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农业局负责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具体业务由流转办承担。全面掌握土地流转工作动态,研究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国土分局、工商分局、法制办等部门按部门职责做好土地流转相关服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指导工作。
四、政府指导、群众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根据文件精神我区积极稳妥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把“一户多田”变成“一田多户”,在工作中坚持“五个”原则和“四个”工作方法下功夫。“五个”原则,即在确保粮食安全保障下尊重农民意愿;创造新的经营模式;构建新的组织形式;政府服务给力;强有力的班子和带头人。从“四个”工作方法下功夫 ,即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信息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农业补贴、资金奖补、项目建设和农业保险等方面加大扶持,提高实力和发展活力;积极发展和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农民以土地、资金、农机等生产要素入股的合社试点,探索合作联社经营新模式,因地制宜培育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区正在向国家申报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试点项目在大圩镇和庆丰镇实施。在庆丰镇夏里村开展水田“以小并大”项目工作,农民以土地、资金、农机等生产要素入股的合作社试点,探索合作联社经营新模式。目前,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9家,2013年新增3家,属农产品加工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90家,同比增加18家;成立家庭农场124家,其中种植和种养结合的有91家,养殖的有33家。全区19家市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安排就业人员1万多人,联接和带动农户1.5万户农户致富。
图为港北区夏里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