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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3)
时间:2014-06-06 09:24  浏览次数: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股票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4年6 月20 日前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周祁鹏 杨洁 电话:0937—2663908

  传真:0937—2663908 邮编:7350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 划“√”)

  序号

  议题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

  马宗海

  (2)

  刘兆明

  (3)

  周永海

  (4)

  刘天喜

  (5)

  姜泉庆

  (6)

  张绍平

  (7)

  王建现

  (8)

  赵荣春

  (9)

  宋华

  (10)

  王建华

  (11)

  刘志军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1)

  李萍

  (2)

  王军林

  (3)

  程志国

  3、

  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股票代码 600354 股票简称 敦煌种业 编号:临2014-019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拓宽公司中长期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融资效率,补充资金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事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2、主承销商: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计划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目的:拓宽中长期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金融机构贷款;

  6、发行期限:3年;

  7、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9、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10、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如下具体事宜。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发行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况。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编辑:瘦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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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