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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14日召开2012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媒体通气会,公布新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为每千克盐含碘25毫克,允许上下波动30%,即每千克盐含碘18-33毫克。
这一新标准较以前有所下调,之前山东省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为每千克盐含碘20毫克-50毫克。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副所长边建朝介绍,之所以下调,是因为2011年山东省第六次碘缺乏病病情监测结果显示,山东省居民尿碘水平介于每升200微克到300微克之间,碘营养状况略高于适宜量;食盐含碘量均数为每千克27.7毫克,与目前居民碘营养状况相比,盐碘浓度需要下调。
据了解,山东新的碘盐标准自今年3月15日起实施。3月15日以后生产的食盐均执行新标准。由于食盐有18个月的保质期,从现在到明年9月15日,新旧两个标准的碘盐将在市场上并存。
针对近年来网上议论的碘盐浓度过高引发甲状腺疾病发病率增高的问题,边建朝解释说,尚没有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数据和确切的科学证据证明碘是造成甲状腺疾病的独立因素。我国人群尿碘水平处于适宜或略高于适宜量的范围,远没有达到国际组织推荐的过量标准。
山东省碘缺乏地区主要分布在鲁中南的泰山、鲁山、蒙山、沂山和胶东半岛等山区丘陵地带,有100个县(市、区)存在碘缺乏危害;另外京杭大运河以西、黄河以北的黄河故道等地带的38个县属高碘地区,存在水源性高碘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