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省工商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开展节日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全力维护春节期间市场秩序和百姓消费安全。截至2月6日,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521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7834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案件321件,接受消费者申诉、举报451件,已办结3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4.9万元。
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把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省工商局切实把春节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先后两次专门下发通知,对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利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省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的契机,对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监管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内容,并层层进行了任务分解,各级领导带头,实行领导带班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亲力亲为,深入到市场监管一线,组织检查和督查;各基层单位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全系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了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平稳有序进行。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针对春节期间购销两旺的消费特点,全省工商系统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等重点对象,以节日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熟食制品、旅游食品和蔬菜、水果、酒类为重点品种,从经营主体资格、商品质量、经营行为入手,加大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和打击力度。特别是春节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强化了旅游市场管理,对旅游景区和旅游商品市场进行密集巡查,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加强了对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和旅游合同的监督检查,并利用新闻媒体、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和警示信息。同时,还加强了文化市场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经营行为的检查,严格取缔黑网吧。春节期间,全省工商系统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319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件。大兴安岭地区工商局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鹤岗市工商局对商超内散装食品、冻货及生肉进行检查,对熟食制品、散装食品摆放无防尘设施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标签不合格的蜂蜜、冷冻鱿鱼进行下架处理,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下架冻货16箱,立案45件。伊春市工商局采取“六查六看”的方式,逐户排查,规范经营行为,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05件。
三、畅通渠道,强化维权,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整合12315和消协力量,实行节日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快速反应队伍,及时调解消费纠纷,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确保了消费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节日前夕及节日期间,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及时向社会发布了消费警示、提示,受理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努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春节期间,全省12315和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613件,其中申诉(投诉)104件、举报6件、咨询492件。广大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热点主要集中在商品和服务上。其中商品类的重点是食品、电子电器、服装鞋帽等;服务类的重点是餐饮服务、交通运输、文化娱乐业等。大兴安岭地区工商局在当地电视台图文信息中滚动播出12315申诉举报电话及相关内容,发动广大群众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进行投诉和举报。鸡西市工商局与当地广播电台、黑龙江消费网、新浪鸡西联手发布2014“春节消费警示”,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