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消费安全 >
江苏:执法协作护佑民生(1)
时间:2014-02-10 09:52  浏览次数:

江苏:执法协作护佑民生

检察干警深入农村讲解非法集资相关法律问题。  魏学润摄

■为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合力,江苏省检察院联合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会签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意见》。

江苏省检察院和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在全国首家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意见》,努力解决环保执法“以罚代刑”难题。

■江苏省公检法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意见》,为依法妥善办理非法集资案件进一步细化了要求。

■2013年6月,江苏省法、检、公、司四家单位正式联合会签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

民生大于天。从餐桌安全到钱包安全,从环境保护到确保司法公正,从维护个人权益到促进社会诚信建设……2013年,江苏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等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非法集资、虚假诉讼等民生问题,联合出台了4份规范性文件,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乎民众的生命健康。如何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013年3月,一起特大生产、销售“新型地沟油”案在江苏省东海县案发。涉案“新型地沟油”以屠宰场、小作坊等处遗弃的猪皮、牛皮、动物内脏等废弃物为原料,加工成油脂销往江苏、浙江、山东等12个省份,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东海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警方锁定证据。2013年7月,案件移送连云港市检察院,该院随后作出批捕决定;8月,案件主犯被提起公诉;10月,案件主犯获刑。

一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犯罪嫌疑人114人,一批涉及“地沟油”、“毒生姜”、“假羊肉”等重点案件被江苏省检察院挂牌督办。

为加强协作配合,2013年10月,江苏省检察院联合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会签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意见》。实践中,全省检察机关先后与公安、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跟踪机制,努力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合力,加大对遗漏罪行、遗漏犯罪嫌疑人的追诉力度。

该省检察机关还畅通业务条线联系,建立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月报制度,省院公诉部门根据公诉日报软件系统,对各地出现的相关案件安排专人跟踪指导,一旦发现重特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公诉、侦监、反贪、反渎第一时间联合参加行动,及时掌握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摸排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深挖背后的职务犯罪。

2013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共查办渎职犯罪44人。

2

1




上一篇:德州:街口巷头听诉求 庄户院里化民忧   下一篇:保健养生:隔夜菜致癌?隔夜食物有"委屈"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